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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陕西部分高校申请“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”的13份《人才培养项目主要教学、指导力量简况表》予以公示(按各单位报送材料的时间先后次序排列),公示期为2011年9月20日至9月29日。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书面向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反映。 联系电话:029-87338691 附件:
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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